一天赚80%?创业板大日子来临,市场现罕见信号!证监会也出手了
2020-08-23 03:00
翘首以盼的创业板注册制下周一将正式生效。注册制开启后,创业板所有股票涨跌幅设置为20%,这将涉及逾9万市值的创业板股票以及4500万投资者。
创业板现两大罕见信号
对投资者而言,最关心的还是下周市场将怎么走。据数据宝梳理,A股现两大罕见信号,或透露市场后市走向。
信号一:A股大事件发生后,市场涨多跌少
事实上,资本市场每次重大变革,投资者都充满期待,毕竟变革是为了市场往更好更成熟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为市场注入了活血,激活各个层面的交易。2019年以来,A股市场迎来了一些较为重大的事件,包括科创板成立、新三板精选层开板、上证指数编制方法调整以及下周一将迎来的创业板注册制。
以上述几次事件当日以及后市大盘和创业板指表现来看,两大指数均表现出涨多跌少的行情,其中上证指数、创业板指当日仅有1次下跌,上涨概率超七成;从后1日、后3日累计累计涨跌幅来看,上涨指数、创业板指上涨概率均为50%;而后5日创业板指全部实现上涨,上证指数仅有1次下跌。
以上证指数新编制方法开始施行当日(7月22日)来看,创业板指上涨1.19%,跑赢上证指数0.78个百分点;后1日(自7月22日至次日),创业板指累计上涨2.31%;新三板精选层开始交易后5日创业板指累计上涨9.17%,上证指数累计上涨5.36%。
信号二:缩量十字星后,创业板指上涨概率较大
十字星是一种只有上下影线,开盘价与收盘价相差甚小,通常在股价高位或低位出现十字线,可称为转机线,意味着出现反转。
8月20日创业板指下跌0.96%,当日开盘点位与收盘点位的差距在0.2%以内,走出来十字星行情,成交量明显缩小,创7月份以来最低水平,且前一日创业板指大跌3.27%,8月21日创业板指呈反弹局面。
历史上出现这种行情后,市场又是如何表现?以创业板指数据来看,满足条件当日开盘点位与收盘点位差距(绝对值)在0.2%以内,且前一日创业板指大跌3%的交易日来看,历史上共出现过10次,主要集中在2016年以后。从短、中、长期行情来看,短期内T+3、T+5(T代表出现上述行情的交易日期,下同)日创业板指上涨概率分别为50%、60%,其中T+10日上涨概率最高,达到70%,中期、长期来看,创业板指T+20、T+60上涨概率均达到60%。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判断,创业板指在下一周或许会迎来上涨行情,但仍需谨慎对待。
注意!一天最多能赚80% 或亏近50%
下周一,创业板股票涨跌幅将变为20%,好多网友都已经迫不及待了。
实际上,在20%涨跌停规则下,腾讯自选股计算发现,天地板和地天板的盈利和亏损并不是40%。
举一个例子:假如一只股票昨天的收盘价是100元。那么它今天的涨停价便是120元,跌停价是80元。
天地板情况下:120元买入,跌到80,则亏损为:(80-120)/120=-33.33%
地天板情况下:80元买入,涨到120,则盈利为:(120-80)/80=50%
还有网友表示,“终于一天可以赚60%了”。
实际上,以100为本金为例,会有更极端的两种情况:
①、涨停板+地天板:如果抓到一个涨停板卖出(盈利20%,本金变成120),然后再买入一个地天板(盈利50%,本金变成180),最高盈利可达80%,1天就将要翻倍,想一想是不是很刺激!
②、跌停板+天地板:如果先挨了一个跌停(亏损20%,本金变为80),然后又买个天地板(亏损33%,本金变为52.8),亏损可达近50%,1天将近腰斩哦。
希望大家都能抓到涨停板、地天板。
深股通“压哨”扫货!大幅增仓这些股
数据显示,“聪明资金”北向资金,20日和21日连续两天,都是净卖出沪股通,而净买入深股通(8月20日创业板指一度跌超1%,而21日创业板指盘中大涨超2%)。具体为,合计净卖出沪股通51.45亿元,而净买入深股通34.4亿元。
其实,今年以来,北向资金更为偏爱深股通,合计净买入深股通889.13亿元,而沪股通只有376.82亿元。
本周,创业板继续回调,从深股通十大活跃成交股来看,有7家创业板公司上榜,包括东方财富、沃森生物、信维通信、光环新网、迈瑞医疗和智飞生物均呈净买入状态,其中东方财富以4.64亿元居首,沃森生物和信维通信净买入额分列二三位,分别为3.61亿元和2.10亿元。而宁德时代本周则被净卖出4.34亿元。
从持股占流通股比变动来看,本周有53家创业板公司深股通持股占流通股比增超0.1%(含0.1%),其中8家公司更是增持超0.5%,排在首位的捷成股份被增持1.11%,其次的花园生物,被增持0.85%。
本周深股通增持比例超0.5%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创业板新“十八罗汉”
创业板新“十八罗汉”来了,会有去年科创板首批25股、当年创业板28星宿的疯狂行情吗?下表为18股基本情况:
证监会新规护航注册制
创业板注册制下周一开市在即,证监会出台新规护航。8月21日,证监会就《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欺诈发行责令回购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时探索创立、新《证券法》正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实践经验的制度成果,也是注册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对于提高违法成本,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新《证券法》规定,证监会研究起草《实施办法》。
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股票将被责令回购
何种情形将被责令实施回购?《实施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即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
《实施办法》显示,回购对象为本次欺诈发行至欺诈发行上市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股票,且在回购方案实施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实施办法》同时还规定,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发行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与包销的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买入股票时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存在欺诈发行的投资者,不得成为回购对象。
回购价格怎么定?按市场交易价
《实施办法》表示,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回购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市场交易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回购程序和方式。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责令回购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制定回购方案,并在制定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出回购要约并公告,启动回购工作。
强制责任主体支付相应经济代价
在起草说明中,证监会介绍,在制度设计上,《实施办法》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加强投资者保护。责令回购制度的初衷,是在欺诈发行案件中,为受损投资者提供一种民事诉讼程序之外的简便、快捷的救济途径。对于投资者未能通过责令回购得到弥补的其他损失,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寻求赔偿,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是务实可行。考虑到责令回购是一项新制度,境外可借鉴的经验也比较少,因此《实施办法》没有对在哪些情形下适用责令回购措施、哪些情况下不适用作出具体规定。证监会将从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根据欺诈发行案件具体情况审慎决策,确保做出的责令回购决定务实可行,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提高违法成本。通过剥夺责任主体的不当利益,强制其支付相应经济代价,并在一定情况下产生超过不当利益的经济损失,从而提高其违法成本,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最终实现减少欺诈发行行为的预防功能,为注册制改革有序推进提供保障。(记者 孙杰)
腾讯自选股综合自数据宝、财联社、WIND资讯、新华网等